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
文化部114年度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,自本(113)年11月14 日起至12月13日止受理提案申請。
一、依據「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」(下稱作業 要點)辦理(如附件)。
二、提案說明:
(一)補助範圍:作業要點第一點第(一)至(三)類,包括 博物館人才培育、博物館國際(兩岸)合作與交流及博 物館研究專案,並得針對單一補助類型提案或跨類型整 合提案。
(二)提案計畫之執行期程:
1、114年度計畫:以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5日執行 完畢為原則。
2、114年度起之跨年度計畫:應於提案第一年研提整體計 畫、計畫期程、分年計畫構想及分年經費,經審核通 過後核定;惟跨年度計畫倘前一年度執行成效經本部考核結果不佳,或本部預算未獲立法院通過或遭刪 減,本部保留調整或廢止次一年度補助之權利。
三、請欲提案之單位於旨揭受理時間內進行線上申請(本部獎 補助資訊網首頁之找獎補助>線上申請中>(114)文化部 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,逾時者不予受理。
四、有關申請詳情及計畫書格式,可逕自本部獎補助資訊網參 閱及下載(https://gov.tw/doC)。
五、請教育部協助轉知國內公、私立大學校院,請各直轄市政 府及各縣市政府協助轉知轄內從事博物館相關事業之教 學、研究、教育推廣及經營管理之依法立案或登記之法人 或團體。